知道何為愛

日期:2025年9月21日及10月12日
題目:知道何為愛
經文:約翰一書第3章11-20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一. 真愛沒有恨(約壹三11-15)
I. 行善而被世人恨是正常的事(約壹三13)
使徒約翰對信徒說:「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約壹三13)他在此引用了該隱和亞伯的事件來解釋:該隱殺亞伯因為亞伯的善行顯出了他的惡行,所以該隱恨亞伯且把他殺了。同樣我們信徒的行為是善的,不肯與世人同流合污,我們的好行為突顯世人的行為是可恥的,世人必然會恨我們,因此,我們就不需感到希奇,因為光明之子必然被黑暗所恨,如《約翰福音》十五章19節所說:「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

II. 信徒恨弟兄是不正常的事(約壹三15)
這節經文清楚指出基督徒不應該恨他的弟兄,這是因為殺人的起因是恨。在世人的眼中,「恨人」與「殺人」有很大分別,「恨」可以只是內心的意念,表面不被人知道,但「殺人」卻是謀害人命的行為。在上帝的眼中,「恨人」與「殺人」卻是同一件事。恨人的人對別人終日心存怨恨,實質與殺人無異。

可悲的是「恨」不只存在於世人中,在普世教會中也不難發現嫉妒、自私、憎恨、怨恨等,似乎教會也受到該隱的污染,這也就是使徒約翰要指出的問題—信徒心中存在「恨」而覺得無問題實在是令人費解的事。約翰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約壹三15)又說:「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卻仍在黑暗裏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約壹一6)如果我們聲稱是與主相交,心中卻恨弟兄,那麼我們與主的相交就顯得不真實,與主的關係必定有問題。

倘若我們不清理心中的垃圾,容讓仇恨留在心中,我們就是把自己放在一個極危險的處境,那就是順從肉體活着。保羅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着必要死,若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着。」(羅八13)這裏所說的「死」是說信徒順從肉體,肉身雖然活着,靈命卻陷於死的光景中,不能為主作見證,更不能享受豐盛的生命。們應當常常省察自己是否真的愛上帝呢:

1. 我們有否主動以愛心去關心弟兄姊妹,或是我們對人常存保留,毫不關心;
2. 我們會否時常批評、埋怨主內的肢體,甚至在肢體背後說他們的壞話。
使徒約翰說,真愛沒有恨,信徒行善而受到世人憎恨是正常的事,但信徒心中存有恨就是不應該、不正常。

二. 真愛需要付上代價—捨命(約壹三16)
使徒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約壹三16上)也就是說當我們真正明白、真正體會主耶穌基督捨命的愛時,我們才能明白甚麼是真正的愛;不懂得愛弟兄姊妹的,就是不明白主捨命的愛,也就沒有效法主的愛。

約翰說:「主為我們捨命」,表示這愛有以下特質:
I. 是毫無條件的—在世人還是罪人時,主甘心為世人捨命,沒有因世人所犯的罪惡而放棄世人;
II. 是毫無保留的—「捨命」之前,先是捨棄天上的一切榮華,繼而完全獻上自己,盡祂的一切去愛世人;
III. 是恆久忍耐的—主耶穌在世期間一次又一次忍受人的頂撞,祂始終愛世人;甚至在最後的時刻仍然沒有放棄愛世人,在十字架上為罪人祈求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廿三34)

約翰還說:「……,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約壹三16下)他不是說「也可」,而是必須的、是「應該」的意思。我們從上帝那裏白白領受了這「捨命」的愛,我們同樣也有責任以主耶穌的愛去彼此相愛。

我們要多留意別人的真實需要,不要如世人一樣只關心自己的得失;不要怕會愛得太多,不要怕吃虧,更不要如世人一樣計算回報。

三. 真愛是真誠、按真理的行動(約壹三17-18)
使徒約翰繼續闡釋真愛的兩個基本要素:

I. 真愛必須有行動
「小子們哪,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三18)

使徒約翰並非不贊成信徒以言語彼此安慰,他所不贊成的是「口惠而實不至」,空口表示同情卻沒有實際行動幫補弟兄姊妹的需要,因此他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約壹三17)

約翰說的是「凡有」世上財物的,因此這經文是對每一位信徒說的,無論富裕與否,只要有能力,就應該在看見窮乏的弟兄有需要時,作出幫補。
雅各也如此說:「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二15-17)

II. 愛心行動必須真誠並按真理(約壹三18)

1. 愛心行動必須真誠
使徒約翰提醒我們,愛心不但需要有「行為」,愛心行動也必須是百份百真誠無偽的愛心。不可藉愛心行動為自己爭取名聲、利益,更不可存有私心,博取人的稱讚或回報。

2. 愛心行動必須按真理
經文中的「誠實」一詞,新約聖經共出現廿五次,其中有廿三次譯作true,一次譯作truth,另一次則譯作truly。這節經文的「誠實」在NASB譯作truth,即真理。所以這句也可以譯作「總要在行為和真理上」。
因此真愛不但要出於真誠,也要合乎真理的原則。我們的熱心要以真理的知識為範圍,才能有正確的效果,使上帝得榮耀、別人得益處。

愛心不能違背真理,若我們的愛心行動只叫對方得着物質的益處,靈性卻更墜落,或導致人貪心、懶惰或放縱,這樣的愛心便不合乎真理(參帖後三10-12)。

因此,我們只要有能力,便要以實際行動去關愛身邊的人,同時讓真理賦予我們智慧去行出真正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