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耳可聽的

日期:2024年5月12日
題目:有耳可聽的
經文:馬太福音第11章12-15節
講員:吳金麗長老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句話,在聖經首次出現在《馬太福音》十一15,是主耶穌說的。本段經文第12節指出,自施洗約翰和耶穌的到來,人類進入了一個新紀元,是傳講天國福音的時代;人要進天國需要勇敢堅毅。第13節說明,施洗約翰就是律法和先知所預言那要來為耶穌作開路先鋒的人物。約翰來了,彌賽亞也跟着而來,律法和先知的預言已經應驗了,所以說「衆先知和律法說豫言,到約翰為止。」第14節為甚麼耶穌稱約翰為「那應當來的以利亞」呢?根據《瑪拉基書》四5,猶太人認為在上帝審判的大日子以前,以利亞會返回人間,耶穌就是因約翰所擔當的職事,以他為以利亞。其實在約翰出生前,主的使者已向他父親撒迦利亞說,將來約翰「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路一16-17)耶穌在這裏說的是有關進入天國的事,所以祂用「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句話來強調這些話的重要。

主耶穌撒種的比喻,記載在三卷福音書中,三處都有「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句話。(太十三9;可四9;路八8)這句話也在主所講的另外四個比喻之後各出現一次—稗子的比喻(太十三43);論燈不放在斗底下,掩藏的事沒有不顯露的(可四23);論從心裏出去的,才能污穢人(可七16);論要跟從主,鹽若失味就報廢(路十四35)。所以在福音書裏,「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這話,共出現了八次之多。在《啟示錄》也有八次基本上是相同的話,說:「凡有耳的,就應當聽。」(啟二7, 11, 17, 29;三6, 13, 22;十三9)其中七次是聖靈叫約翰寫信給七教會結束的話;聖靈所說的話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人人都應該聽。最後的一次是論到末世的時候,獸與聖徒爭戰,聖徒要堅持信心和忍耐,當然也是非常重要的,非聽不可。
《啟示錄》從開始到結束,「凡有耳的,就應當聽」這句話多次出現。在全書的結束,第廿二章20節這樣說:「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這是聖經中主耶穌給人最後的一個應許:「我必快來!」聖徒的回應是「阿們!主耶穌阿,我願你來!」不錯,主再來是聖徒的美好期盼。信徒都應該盼望主再來;主也必定會再來,即使有所延緩,我們也會去見祂,因此我們要時時準備好,隨時可以見祂,「有耳可聽的」就是喚醒我們,要聽主的話,要做好準備。

聖經的教訓,都是很重要的,當然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不單是「聽見」,更是要「聽信」和「聽從」。但世上還有很多的聲音,我們都會聽得見,我們應該如何選擇呢?事實上有耳可聽的人,不一定都肯聽應當聽的聲音,好些人對應當聽的話,聽而不聞,把福音拒諸門外;把聖經的教導,當耳邊風。

現在就「有耳可聽的」這句話,分幾方面來思想:

一. 這世上有許多聲音,有耳可聽的你,喜歡聽甚麼呢?

  • 「阿諛奉承」,投其所好的聲音—以色列王亞哈要與亞蘭國交戰,想要奪回基列的拉末這座城。他不聽耶和華的先知米該雅的忠告,而聽他那些假先知迎合他心意的話,結果戰死沙場,應驗先知米該雅的話(王上廿二2-35)。只聽自己喜歡聽的話,這個亞哈真是愚不可及。
  • 「良藥苦口」,責備的聲音—大衛與拔示巴同房,又謀害烏利亞,犯了滔天大罪。先知拿單責備他,他立刻認罪。雖然還是要付出代價,受到某程度的責罰,但他聽責備,及時認罪,因而得到耶和華的寬赦(撒下十二有-15)。大衛肯接受不好聽、但「利於行」的話,他是有智慧的。

這世上有許多聲音,大概不外乎以上兩個範疇:自己喜歡聽的,或是真正有益的?聰明的你,當然知所選擇。

二. 我們這些信徒,是有耳可聽的,也已經聽了福音,但是聽了又如何呢?是否夠了,不須要再聽呢?我們接受了主耶穌的救恩,是有福的一群。只是,不單聽見了,而且要聽從,應該做的,還要切實去做;而且,這還僅僅是入門,我們還應當繼續「聽」!

「聽阿,是我百姓的哀聲,……」(耶八19)—以色列百姓受苦的時候發出哀怨的聲音,認為耶和華在錫安,他們是不該受苦的。實則因為他們犯罪,離棄耶和華、拜偶像,惹來懲罰。聖經裏面,有警戒的聲音,我們也應該聽,不是信了耶穌就有「護身符」,任意妄為都不怕。警戒的聲音,不可不聽;不但要聽,還要遵行警戒聲音的指示。

  • 「聽阿,你守望之人的聲音,……」(賽五十二8)—耶和華應允,祂的救恩要臨到錫安,被擄之民聽見守望之人的聲音,就一同歡呼、唱歌,他們得自由,回歸耶路撒冷。主耶穌把我們從撒但的俘虜中釋放出來,我們聽見這好消息,應該同樣歡呼,讓別人也得聽見福音真理的聲音。
  • 「聽阿,是我良人的聲音,……」(歌二8)—這是描寫熱戀中的少女對情郎的愛慕,聽見良人的聲音,是何等的期待、何等的雀躍。我們對主的聲音(聖經的話)有沒有這樣熱切的愛慕呢?主的聲音,有耳的,就應當聽。

這世上有許多聲音,有些聲音我們可以聽,可以不聽;只是聖經上的話,我們千萬不可不聽,因為「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三16-17)聖經的話,有耳的人豈可不聽呢?但願我們繼續不斷地聽主在聖經裏向我們的教導,並且付諸實行,使我們的靈性能以進步,能夠榮神益人;預備好自己,迎見我們的主,那時候,能夠歡然地說:「主耶穌阿,我願你來。」

三. 有耳可聽的、而且已經聽見並相信基督的、我們這群人,也應該讓其他有耳可聽的人也能聽見應當聽的福音。要讓人聽見的行動,雖然不是那麼簡單,聰明的你,只要聽從聖經的教導,一定不會有困難的:

  • 首先是怎樣讓人聽見?聖經教導我們說:「你們的言語要常常帶着和氣,好像用鹽調和,就可知道該怎樣回答各人。」(西四6)心平氣和,是對自己有益的,因為這樣才不會說錯話,也才會令聽者接受你的話。聖經又說:「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弗四2-3)這樣,對內,即對主內弟兄姊妹,能夠「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弗四3);對外,即對未信主的人,能夠有好的見證,有機會引人歸主,榮耀主名。
  • 其次是要讓人聽見甚麼呢?聖經說:「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弗四29)還有:「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5)我們要說造就人的好話,要說對人有益的話;更要以聖經裝備自己,隨時可以向人見證基督,使有耳可聽的,可以聽見基督的福音。

我們大家都有親友,甚至是家中至親的親人,他們都是有耳可聽的,如果他們還沒有聽聞福音,我們是否該讓他們聽見呢?聖經說:「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十14下)讓他們聽見福音的責任豈不是落在我們身上嗎?但願我們都負起責任,讓我們身邊那些有耳可聽的,都能聽見主的福音;主再來的時候,我們能聽見主說:「你這又良善又忠心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