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4月5日
題目:並不盲目的順服
牧者:麥寶山牧師
「順服」在廿一世紀的現代社會似乎是一個不受歡迎的話題,我們重視平等,大家都說人與人沒有高低之分。順服往往涉及權力與權威,要求順服,就是運用權力,要求受眾接受。但聖經所講的順服,是否與現今社會所理解的相同呢?
聖經所講的順服,對象是上帝;在上帝與人之間,上帝當然擁有主權,人理當聽從祂的。兩位使徒被捕,面對官府和猶太公會的審問,彼得和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上帝,這在上帝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徒四19),因為上帝擁有絕對的權威,祂是真理,是永恆的公義與公平、慈愛與仁慈。人應當順服全善的上帝,好使自己站在正確之道。
然而,上帝也吩咐人順服肉身的主人:「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上帝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弗六5-7)為了讓奴隸與主人之間有良好的關係,減少磨擦,保羅當時教導僕人要忠心服事,主人也要善待僕人,不要威嚇他們。因為在地上,主人和奴僕同樣有一位主在天上監察他們;和諧的主僕關係,就是美好的見證!
聖經中的順服,與信心是一體兩面;順服的人才會相信,相信的人才會順服。正如保羅在《羅馬書》自述其職分時所說,「使萬國的人為祂的名信服真道。」(羅一5)
順服也是屬靈生命的果子,不是盲目的順命,不是對權力的屈服,不是由於性格軟弱。順服乃是有真理藏於心中,並行於真理之中。
許多人誤會順服就是盲從,但真正的順服是出於認清順服的對象、認識真理,且有分辨是非對錯的能力,承擔責任,以至成就主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