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9月6日
經文:以弗所書第2章4-10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保羅說我們都是新造的人,讓我們再一次檢視何為新造的人:
一. 我們從前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二1-3)
在未認識主耶穌前,我們會覺得自己還不錯,有愛心,會幫人、做善事,是一個不錯的人,在別人眼中我們也可能算是好人;可惜上帝卻不是這樣看世人,世人都達不到上帝完美的標準。
經文一開始說世人都「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保羅斷定世人的屬靈光景是死了的。
這「死」不是指肉體的死亡,而是指屬靈的死亡,是與上帝隔絕、沒有永恆、沒有生存的意義。從另一角度看,這「死」就是對罪完全失去抵抗的能力,在這光景下,人是被罪所捆綁,不能不犯罪;而罪的功價就是死,人沒法自救。
I. 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弗二2-3)
「隨從今世的風俗」就是被世界的價值觀和潮流牽制,效法這世代的風氣,以自我為中心沉迷於享樂,活在罪惡之中。
「放縱肉體的私慾」就是放任不正當的慾望,隨心所慾,只為滿足自己的私慾。
II. 行事為人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首領
世人隨從今世的風俗,放縱肉體的私慾,犯了種種的錯仍不自覺,保羅說這是因為他們順服了空中掌權者的首領,受了惡魔的轄制;這也是我們從前的光景。
二. 上帝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成為新造的人(弗二4-6、8-9)
我們是靠着恩典藉着信活過來成為新人,(弗二1)從前我們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順服那惡者,行事隨從世界,是上帝審判的對象;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活過來了,並得着新的生命。
雖然世人都要死在罪惡過犯中,但基於上帝豐盛的憐憫和大愛,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二4-5)上帝沒有等我們變好了才救我們,事實上世人永不可能達到上帝聖潔完美的標準,因此上帝主動地為世人開了一條活路。在我們無助、軟弱、面向死亡時,上帝將新生命賜給凡願意接受救贖、願意相信的人,使他們活過來。
聖經形容上帝的愛是「大愛」(Great Love),意思是「豐盛」、「浩大」的愛。這是因為衪所愛的是極不配和極不可愛的世人,上帝還是為罪人作了極大的犧牲。(參羅五8)
在第8、9節保羅告訴我們得救是本乎恩,就是靠上帝恩典,是上帝白白賜予世人的,是世人不配得,也是不可能靠行為賺取的。
保羅在《羅馬書》告訴我們,「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羅四4)「既是出於恩典,就不在乎行為,不然,恩典就不是恩典了。」(羅十一6)「所以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三24)因此人是不可能靠行為得救,也不是靠信心加上行為得救。
為何得救贖不可以加上人的行為,只能單靠上帝的恩典?因為:(弗二8-9)
I. 靠好行為得救使人自誇
靠自己的行為使我們自義,使我們自誇,因而失去了感恩的心。
若要靠行為來稱義,人在表現良好時會自誇,自覺失敗時又會感到灰心羞恥;自誇、自卑或自憐都不是出於上帝,都是屬魔鬼的。
要知道得救完全是上帝的恩典,人沒有任何可誇之處。我們只能誇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
II. 靠好行為得救使行善的動機變得不純正
明白並領受了上帝恩典的人,他們的善行是出於感恩,是愛主的心自然的流露。以為要靠好行為得救的人,他們的善行便是出於自私的動機,為自己好處。
III. 要加上一點點的好行為就是以主耶穌的救贖不完全
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完成了救贖,已為我們還清了一切罪債,所以祂在十字架上說:「成了。」這意味着世人無需要也無能力在主為我們成就的救恩上再加添任何自己的努力。
上帝的救贖是祂所賜予白白的恩典,人單單藉着信領受,完全與人的行為沒有關係,這就是我們與其它宗教最大的差別。
其它宗教主張人可以透過修行,使自己超越自己的界限,達到「脫俗」的境界或達到「自救」。但聖經卻告訴我們,人無法使自己脫離罪惡的束縛。世人都犯了罪無法自救,所以上帝差派主耶穌來到世上,為我們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又為我們復活,成就救恩。
若人能靠好行為得救,基督的死就是多餘的。(參加二21)我們要清楚知道主耶穌代替我們死,是因為我們不能靠其他方法得救,而只有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救贖,能拯救我們到底。
所以每當我們因為事奉成果不佳,靈修鬆懈或犯錯而陷入自責時,緊記《以弗所書》二章8-9節;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不是根據我們的表現,而是根據基督在十字架上已完成的救贖;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是因為上帝使我們活過來。我們無需怕因行為不夠好、不夠完全而失去救恩,因為我們並不是因行為好而獲得救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