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7月26日
經文:使徒行傳第1章4-7節
講員:吳金麗長老
「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十二1)保羅在此所指的,就是「全人」事奉主的意思。信徒應該把自己的生命獻給上帝,讓基督做生命的主,應當這樣來「事奉」上帝。「事奉」原文和「敬拜」為同一字,所以事奉不單是教會中負有職務者的事,而是每個信徒應做的事。我們事奉主、敬拜主,也不單是指主日到禮拜堂去禮拜,而是要在日常的生活中,以基督為主,有榮神益人的生活表現,來見證主的愛;以這樣來事奉主,才算是敬拜主。不然,就是只有外表,沒有內涵的掛名基督徒。
因此,我們應當清楚要事奉的是誰?要如何事奉?我們要「效法基督的事奉」。基督是事奉父上帝,祂是以順服來事奉。耶穌在客西馬尼的禱告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撤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路廿二42)性命攸關時耶穌不無為性命設想,所以求父把苦杯撒去;然而耶穌仍以順服父上帝的旨意為重,這就是對上帝最好的事奉。如果是只顧自己,就是「事奉自己」而已。因此我們得認清應該事奉的對象不是自己,而是我們所信的主基督,並單要順服祂。
事奉必須有「信」,但是怎樣才叫做信呢?我們時常以為信就是知道了;其實一切卻都依然如故,信與未信沒有甚麼分別。要怎樣才能肯定有沒有「信」呢?試用一個比喻:如果你要存錢入銀行生息,你得先信這家銀行穩妥。你對這家銀行有信心,但你若甚麼也不做,沒有行動存錢進去,你與銀行之間根本沒有「信」的關係。或者,如果你把錢存進去,不久你不等候到期就把錢提出來,你不但收不到利息,可能還要賠償手續費;這就是說「信」應該包括「行動」和「等候」。
我們信主,同樣要有「行動」和「等候」:「行動」就是要事奉主,把自己的生命交給主,與主建立關係;而「等候」,長遠來說就是等候主再來,等候主所賜永恆的基業,就是彼得告訴我們「可以得着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我們(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彼前一4)對現今而言就是等候主耶穌以及聖靈的同在。讓我們看看,使徒們是怎樣見到復活的主,是如何等候聖靈的降臨。
主耶穌復活後顯現,主要是在耶路撒冷和加利利。七日的頭一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還有撒羅米要去看安放耶穌身體的墳墓。(可十六1)。天使告訴她們說主已經復活了,叫她們通知門徒去加利利見祂。(可十六7,太廿八7)可能是主知道門徒失去了祂,必定會回到他們原來的地方,所以先去等候他們。於是門徒就去,在加利利「耶穌約定的山上」果然見到耶穌了。「耶穌約定的山上」是主本來經常與他們相聚的地點。主耶穌時時刻刻都願意接見我們;當我們感到失落不安,好似不見了主耶穌的時候,我們應該行動起來,回到起初遇到耶穌的地方,回想我們當初如何蒙恩得救;主仍然會在那裏等候我們。
耶穌升天之前向眾門徒顯現,吩咐他們要在耶路撒冷等待上帝所應許的聖靈(參路廿四49)。同樣,在《使徒行傳》也提到耶穌叫門徒在耶路撒冷等候。(徒一4-7)
這「等候」是很重要的,因為是等候聖靈的降臨;如果沒有聖靈的臨在,他們就沒有能力,就會重操故業,彼得豈不是說過「我打魚去」嗎?(約廿一3)使徒們順服主,在耶路撒冷等候;五旬節時,他們就被聖靈充滿,滿有力量、有勇氣事奉主;彼得講道那一天門徒就添了三千人。(徒二41)
門徒見復活的主,是在加利利,等候聖靈卻要在耶路撒冷,是甚麼原因呢?這兩件事對我們有甚麼啟示呢?原來見復活的主,不論甚麼地方都有可能;並且是主先在等候我們。革流巴和他的同伴遇見復活的主,就在往以馬忤斯的路上;(路廿四13-15)掃羅遇見復活的主,之後改名為保羅,是在前往大馬色路上。(徒九3)就算回到自己的家鄉,只要有心見主,都會遇見,主的門徒見復活的主是在加利利,是他們最初遇見主的地方,也是他們的家鄉。主是無所不在的,所以,特別是我們初次遇見主的地方,或是經歷有主同在的地方,當我們有困惑的時候,我們都要回到那裏,思想與主相遇的情況,我們就會再次見到復活的主,我們就會振作起來。
當然聖靈也是無所不在,只是門徒要等候聖靈的降臨,必須在耶路撒冷這象徵上帝與人同在的地方,誠心誠意地等候。對我們而言,要得到聖靈充滿,我們必須有行動,誠心親近主。
此外,門徒問耶穌,復興以色列國是否就在這時,(徒一6)意味着他們心目中是在等候屬世的復國,脫離羅馬統治。主耶穌所指的日子,卻是天國降臨,主再來的日子,那是沒有人可以預先知道的。門徒沒有必要知道那日子,要做的是等候聖靈降臨,得着能力,能以事奉主,為主做見證,等候主再來。 主再來是每個信徒的期盼,等候主再來不是甚麼都不用做,而是要事奉主,為主做見證。不但要傳主的福音,更要時刻儆醒,在自己的生活上有見證。這是信徒的本份,是事奉主的基本工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