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與基督

日期:2025年3月23及30日
題目:律法與基督
經文:希伯來書第10章1-14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希伯來書》的作者寫信給當地的第二代猶太基督徒,因為他們受到熱心猶太教徒的影響,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有所動搖,看重舊約的種種規條、律法及祭物過於基督,於是透過這封信告訴他們,主耶穌基督比一切都要優越;主耶穌超越摩西律法、利未人的祭司職分、天使及舊約的獻祭。

今天這段經文指出律法與基督的關係,基督遠遠超越律法並舊約的獻祭,唯獨信靠主耶穌基督才能使人得救贖。

一. 舊約(律法)只是新約(基督)的影兒,不能除罪(來十1-4)
在《希伯來書》中「律法」代表整個舊約的制度,作者強調「律法」只是一個「影兒」。「影兒」不是真實的,只是真實事物的不完美反映。按律法的要求所獻上的祭物,亦只是將來更美好事物的影子。所以律法和所獻上的祭物都不具備赦罪或使人完全的功效。上帝設立律法時,是透過律法叫人想起罪來,律法和獻祭不能除罪,只有主耶穌基督的救恩才有完美全備的功效。

作者解釋說:

1. 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因祭物不能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作者告訴我們,這樣的獻祭沒有完全的果效,不然,便無需年年獻上。
獻祭是基於有罪,如果這些祭物真能使人得完全,那麽獻了祭,目的達到以後,就無需要再獻了;不斷需要獻祭,因為獻祭的功效不完全。

2. 祭物只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律法規定的祭物沒有解決罪的問題,而是「提醒」人有罪。每次的獻祭,使人想起自己的罪,正如《羅馬書》三20所說的:「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包括獻祭]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3. 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獻祭牲提醒我們罪有多嚴重,指出只有流血才能除罪,但這些祭物始終不能除去人的罪,原因有二:

A. 律法規定的祭物,是比人類更低層次的牲畜,因此,動物的血永遠不可能為人贖罪。唯一可以真正為人贖罪的,必須是一個無罪的人,因為普通人都是有罪的人,自己也需要被救贖,唯獨完全無罪的人,才可以真正替人贖罪。

B. 動物不是主動以死替人贖罪,要為人贖罪,被獻上的祭物必須是甘心樂意的,不然被獻上的祭物就是被殺。正如一個人如果不是心甘情願地獻上自己而被殺,他就是受害者,那就是被謀殺。祭物必須是心甘情願的,才能替人贖罪。

所以獻動物為祭只是一個象徵,指向將來要到來的完美祭物。

人要得到上帝的悅納,來到上帝的面前,必須先蒙赦罪,脫離罪污。人類想盡辦法去遮掩自己的罪過,試圖作善事彌補自己所犯的罪,其實一切都是徒勞無功,因為人犯罪是無法將功補過的,唯有靠一位完全的人,甘心樂意地獻上自己為人贖罪。

二. 新約(耶穌基督)是完美的獻祭(來十10-14)
舊約的獻祭有一個很重要的屬靈功課,往往被獻祭的人所忽略。獻祭是因為知罪,要表達真心悔改,願意服從上帝的旨意而生活,存這樣的心獻祭的人,必蒙上帝悅納。但昔日獻祭的人往往只是履行律法的要求卻沒有真心悔改,沒有歸向上帝的心,這樣的獻祭禮儀怎會蒙上帝喜悅呢?正如今日,如果我們很勤奮地在教會做這樣做那樣,卻沒有敬畏上帝的心、沒有愛弟兄姊妹的心,那麼所作的既不能蒙上帝悅納,也不能榮耀上帝、不能造就人。真正的悔改和順從是上帝在人獻祭時所期望的。

新約耶穌基督的救贖,是完美的獻祭。主耶穌基督來是為要照上帝的旨意行,祂的心意跟父上帝的旨意是完全吻合的。(來十7,9)

耶穌基督降世是遵照上帝的旨意行,祂在世的生活完全順服上帝,甘心為人被釘在十字架,所表現的也是完全的順服,因此成為了完美的祭物,為人類獻上自己成就救恩。《希伯來書》的作者強調耶穌「只一次」獻上為祭,我們信的人就得以成聖。(來十10)舊約利未祭司「天天站着」事奉,在執行職責之時,沒有祭司是可以坐下的,這象徵着持續地工作,永無止息。(來十11)但主耶穌基督卻是把自己一次獻上,就永遠有效,因此祂現時是在上帝的右邊「坐下」了,因為基督已完成了祂的工作,已成就了救贖。(來十12)

作者最後再次強調,基督只須一次獻上自己,就使真正相信祂的人(基督徒、祂的子民)永遠完全。(來十14)因主耶穌基督是完全的上帝,也是完全的人,祂是唯一完美的祭物。祂藉一次的獻上自己,使信徒成為聖潔,永遠完全。基督獻上自己完全滿足了上帝對聖潔及公義的要求。這裏的「完全」並非指人的行為,而是指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功效。基督一次獻上自己的果效,不但使那些因信祂的人「得以成聖」,而且使他們「永遠完全」。我們只一次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與祂同死同復活,就永遠成為聖潔,成為上帝的兒女而不再是外人。

基督徒不會因為偶然犯了罪,就失去救恩;不會因為犯了某些罪,就不再是上帝的兒女,需要再次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以便再一次成為上帝的兒女。信徒犯了罪,當然要盡快悔改,不是因怕救恩會失落,而是不願意與上帝的親密關係受到阻隔。我們這「永遠完全」的地位,不是靠我們任何的付出而獲得的,乃是單憑基督「一次獻上自己」而得到的。

耶穌基督就是舊約所預表那完美的祭物,祂一次獻上自己,祂的寶血流出使我們的罪得赦免,使相信祂的人永遠完全。我們是何等有福,不只今生有倚靠、有盼望,我們更是有永恆的福樂。

今天我們在世活着的目的,不是為自己能得救努力作工,因我們已擁有永遠的救恩。我們在世活着乃為榮耀上帝,以感恩的心遵祂的旨意而行,愛主愛人,並要努力與人分享我們從上帝所領受的救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