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一)

日期:2024年10月13日
題目: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一)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9章6-23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讓我們從《哥林多前書》9章6-23節看看傳福音這件事:

一. 傳福音是每位基督徒的責任(林前九16-18)
保羅說傳福音沒有可誇的,因為是「不得已的」,即是沒有選擇的餘地、有責任去傳福音的意思。上帝呼召保羅去傳福音,這就成為保羅的責任,是他的人生使命,別無選擇,如果他不傳福音,就是違背上帝的旨意,沒有活出他生存的真正目的。同樣主耶穌也把傳福音的使命交給了我們,要我們在世為祂作見證。(太廿八10-20;彼前三15)

另一個驅使保羅去傳福音的原因,就是他認為如果沒有認真去傳福音,他將有禍患(林前九16下),將來面對上帝,會感到極度的遺憾和痛苦,因在世時雖知道靈魂的寶貴,又知道福音奇妙的救恩是人得救的唯一道路,卻仍不傳福音,不顧及他人的靈魂,任由一個又一個的親友得不到福音的好處就離世,這就是他的罪,就是他的禍了,因此保羅指出不論怎樣一定要傳福音。

保羅指出傳福音只有甘心和不甘心做的問題,沒有可以或可以不做的選擇,每個蒙恩的人都應該與人分享福音的好處,不可以不傳福音。我們只能選擇以怎樣的態度去傳福音,甘心或不甘心。無論是甘心或不甘心傳福音,都不是為着有沒有賞賜的緣故,但甘心傳福音才會重視、才會認真去做,才會一心一意,盡所能在傳福音的職責上盡責。

每一個真正領略了主恩典寶貴的人,都會有保羅這樣的心態,願意為主有所獻上,這就是愛主而愛人的自然流露。事奉也是一樣,如果一面事奉一面嘈嘈鬧鬧,那就不如不要事奉,因為那樣做不但不能榮耀主也不會造就人,上帝也不會喜悅。

傳福音和事奉都是因為被主的愛所激勵,明白自己是蒙大恩的人,心存感恩,願意事奉主,願與別人同得福音的好處。(彼前五2-3)

保羅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完全沒有半點的不情願,乃是甘心樂意地去傳。事奉及傳福音的人應該常常自我反省,確保內心是純正聖潔的,沒有任何錯誤的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