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應許作兒女

日期:2023年11月26日
題目:憑應許作兒女
經文:加拉太書第4章21-31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保羅以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的歷史,來解釋律法與恩典的分別。以實瑪利是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所生的,而以撒是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所生的。以實瑪利和以撒雖然都是亞伯拉罕的兒子,但他們各自代表的不同,結果也不一樣,一個為奴,另一個是自由的,是承受產業的兒子。

保羅說,我們「如同以撒一樣」,(加四28)讓我們透過以實瑪利和以撒來看看保羅對律法與恩典的解釋,到底我們是如何與以撒一樣。

一. 我們同樣是憑應許作兒女(加四22-23)
I. 使女所生與主母所生之別
這段經文兩次稱夏甲為「使女」,聖經始終沒有承認夏甲為亞伯拉罕的妾;雖然撒拉將夏甲給亞伯拉罕為妾,但這是上帝不喜悅的事。所以夏甲始終是奴僕的地位,僕婢所生的自然也是奴僕的身份,沒有自由。

撒拉則被稱為「自主之婦人」,強調她是主母。主母所生的便是兒子。這樣,兩個孩子的地位完全不同,撒拉所生的是自由的,而夏甲所生的為奴。

II. 按血氣生與憑應許生的分別
以實瑪利是按血氣生的,撒拉把使女夏甲給亞伯拉罕為妾,完全是屬血氣的做法,是沒有信心的表現,絕非上帝的旨意。上帝對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創十七19)上帝既應許亞伯拉罕,祂的應許就必定能兌現,絕不需要人用血氣的手段來成全。亞伯拉罕接受撒拉的提議,也是屬血氣、缺乏信心的表現;所以說,「那使女所生的,是按着血氣生的」。(加四23)

「按血氣生的」也可以解釋為按生理現象而生。當時夏甲年青,不像撒拉已經過了生育的時期,所以她所生的不是出於超然的神蹟,只是按人的生理規律而生的。

但以撒乃是「憑應許生的」,上帝曾經應許亞伯拉罕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但撒拉已過了生育的時期,以撒的出生,明顯是上帝奇妙的作為,憑上帝的應許而生的。
所以,亞伯拉罕的兩個兒子不但地位不同,屬靈方面也不相同,在家庭中的權利更是不同。那自主婦人所生的是承受產業的兒子,而夏甲所生的,只不過是奴僕,而且最終被逐出亞伯拉罕的家庭,因為他不能與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III. 夏甲與撒拉所代表的
1. 夏甲代表律法之約──「出於西乃山」(加四24-25
夏甲的兒子是作奴僕的,預表在律法下的人。經文中「現在的耶路撒冷」,是指保羅當時的耶路撒冷,也是指當時的猶太教;「西乃」代表律法,被稱為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是不接受福音的猶太教/律法主義者。他們自詡自己遵守使人為奴的律法才能取悅上帝,但事實上這樣做不能使他們成為上帝兒子,反而成為奴僕,要不停滿足律法的要求、在刑罰和懼怕之下生活,毫無自由。

2. 撒拉代表應許之約──是「那在上的耶路撒冷」(加四26-27)
任何人全心全意相信並接受上帝的應許,他就蒙上帝接納。一切有份於天上耶路撒冷的人,都是憑上帝的恩典,靠那為我們死的主耶穌基督,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是自由的。

保羅在這裏將「在上的耶路撒冷」稱作「撒拉」,因撒拉代表應許之約,所以所有憑應許(恩典)藉信心得生(得蒙救贖)的基督徒,都算是應許之約所生的兒子,撒拉有如我們的母。

第27節中「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是指撒拉。撒拉雖有丈夫,卻已老邁,她自己也已經過了生育的時期,與沒有丈夫的婦人無異;但撒拉卻因上帝的恩典得着所應許的兒子。不但如此,一切憑應許(恩典)得蒙救贖的基督徒,都是應許之約所生的兒子,因此「撒拉」的兒女「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就是在新約之下信主的人(包括外邦人)比舊約中所有猶太人更多──「萬國、萬族都必因你得福」。(創十二3)

上帝不會接納靠律法或行為稱義的人,因為根本沒有人能達到完全的地步,若有人稱自己守律法來到上帝面前便是自高自大,誇耀自己的行為。

    二. 憑應許作兒女應有的表現(加五1、13-14)
    I. 信徒應在自由上站穩
    加拉太書第五章1節說「基督釋放了我們」,表示所有憑應許作兒女的,都是基督所釋放的人,不再受罪的控訴及律法的轄制。我們得到自由並非自己的努力,乃是基督的作為。(羅三20)基督代替我們而死,我們因此向罪惡及捆綁我們的律法也死了;一個已死的人是不再受律法的管束,這樣,我們便脫離了律法。

    我們既蒙基督釋放而得自由,就當「站立得穩」:
    –  就是要忠於福音真理,堅定不移,不跟從別的「福音」,如加拉太書第1章記載有人在他們中間傳「別的福音」,其實那不是福音;
    –  要持守所領受的福音有,見證福音在我們身上所產生的功效,使別人也可以認識這恩典的福音。

    甚麼是福音?
    福音是:上帝兒子降世為人、在十字架上背負我們的罪被釘死、埋葬、三天後復活、升天、為我們預備地方、主第二次再來、我們的身體復活,得榮耀的身體。

    II. 得自由為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1. 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縱情欲的機會
    信徒不要誤解「自由」的意思,以為不受律法約束,便可以任意而行。使徒保羅提醒信徒,福音給我們的自由,乃是有自由去順從聖靈。

    真理中的自由,是不會損人利己的,「真自由」就是作「義的奴僕」。(羅六16-18)

    2. 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以前我們作罪的奴僕時,經常受律法的控訴,心中惶恐,現今自由了,不再懼怕刑罰,所以不要再受罪的轄制。既已領受了上帝的恩典,體會上帝的愛,便當心存感恩,甘心樂意行善,立志過榮神益人的生活。費德雷說:「愛的奴隸就是真正的自由人。」

    保羅提醒我們,不可將自由當作放緃情慾的機會,而是要用愛心互相服事。(加五13)「服事」是出於愛心的,是甘心樂意為別人付出。而且「服事」必須是「互相」的,不能一味接受別人服事而不去服事別人。

    「互相服事」可以激發愛心,因為受到主愛的激勵,我們去服事弟兄姊妹,弟兄姊妹也受到激勵,互相影響,愛心被激發。(來十24)

    受益或招損?

    日期:2023年11月12及19日
    題目:受益或招損??
    經文:哥林多前書第11章17-22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使徒保羅責備哥林多的信徒,在紀念主的聖餐聚會中,沒有按規矩來紀念主。當時哥林多教會守聖餐以先會有聚餐(愛筵),然後才紀念主,這可能是因為主耶穌設立聖餐時,也跟門徒先吃逾越節的筵席。究竟哥林多的信徒在聖餐聚會中做錯了甚麼,以致保羅責備他們說他們「不是受益,乃是招損」。

    一. 衝突的起源
    I. 有分門結黨的事(林前十一18)
    哥林多信徒中有人心存優越感,輕看別人;經文告訴我們,哥林多教會有分爭結黨,(林前一11-13)但這裏所指的「分門別類」,按下文(林前十一21)的描述,是指他們聚餐的情形。

    他們守聖餐前的愛筵,好像我們有時聚餐會帶些食物一起分享,當時哥林多的信徒也如此。富有的帶的食物非常豐富,貧窮的卻非常簡單,甚至可能根本沒有帶食物。但他們卻沒有分享,而是各人吃自己所帶的,特別是那些富有的信徒,他們會跟富有的一起用餐,卻不願與窮困的弟兄姊妹相交來往;這就是保羅所說:「他們聚會的時候,彼此分門別類」。

    世人總會因着性別、年齡、種族、財富、教育、政治立場等因素造成隔閡,但當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全救恩,祂建立了一個新的群體,是世界從來未有過的,就是教會。祂把人帶進這個群體,使我們不分彼此,同屬一個大家庭。我們參加閩南堂的各種聚會,必須俱備與人融洽的精神,要主動去認識及關心其他弟兄姊妹,不要始終只和固定幾位特別要好的弟兄姊妹在一起,對其他人視若無睹。

    II. 叫那沒有的羞愧(林前十一22中)
    哥林多富有的弟兄自顧自,享用盛宴,沒有與貧窮的弟兄分享,忽略了他們的需要及感受,愛筵失去意義,不但羞辱了窮人,更是破壞了聖餐的意義。

    守聖餐是紀念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捨身流血,成全救恩,我們當心存感恩,也當向人施恩。聖餐一個餅一個杯是代表信徒同屬一個身體,當彼此相愛,以合一的精神為福音作見證,榮耀恩主。哥林多信徒在守聖餐紀念主時,卻表現出自高自私,沒有遵守主的吩咐愛鄰如己,沒有關心和愛在基督裏的弟兄姊妹。人際間發生磨擦或衝突,常是因為自覺優越,輕看別人,在言行中不顧及別人的需要及感受,因此我們要謹慎,緊記並遵行聖經的話:「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腓二4)

    二. 衝突的傷害
    I. 不是受益乃是招損(林前十一17)
    教會一切聚會都應該叫信徒受益,這不單是內容程序的好壞,更是指參加聚會的每一位弟兄姊妹都要有正確的心態。

    今日我們到閩南堂參加崇拜,是心存感恩,來敬拜至高上帝、獨一的恩主,還是因為有事奉的職事需要負責,或因為應承了某某弟兄,才勉強而來?參加聚會時,是很高興能與弟兄姊妹見面,彼此鼓勵代禱,抑或心裏不想見到這個或那個?參加聚會時,存謙卑受教的心,樂意事奉,樂意祝福弟兄姊妹,抑或只想靜靜來靜靜走,對人不感興趣?

    II. 算不得吃主的晚餐(林前十一20)
    哥林多信徒根本沒有按主的吩咐紀念主,縱然他們進行了外在的儀式,但他們的行為暴露出沒有愛心,不是真心紀念主。保羅說他們聚會算不得是吃主的晚餐,因為紀念主的救贖大恩,信徒之間就該彼此相愛才對。可是帶豐富食物來的,卻不與貧窮的弟兄分享,這分明是故意炫耀。(林前十一22上)他們所作的不能榮耀主,更是傷害了弟兄,在主裏沒有真正的團契。

    初期教會並不是這樣,他們舉行愛筵,在愛中彼此團契,存歡喜快樂的心紀念主,一同讚美上帝,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數天天加給教會。(徒二44-47)哥林多教會卻明顯變了質,他們因不和及沒有愛心的行為,不能一同讚美上帝;不但遭眾民取笑,更不要奢望教會得救的人數會增添。

    教會並非一般的社團,一切聚會都是為事奉上帝、榮耀上帝、使人得益;假如信徒參加聚會是為了滿足自己、榮耀自己,那便是藐視上帝的教會。(林前十一22中)我們應當自省並儆醒,單單為要榮耀上帝,使弟兄姊妹得益處。

    三. 衝突的解決
    I. 有經驗的人被顯明出來(林前十一19)
    雖然分門結黨的事是上帝所恨惡的,但教會難免會有這樣的事,即便如此,可幸的是真心愛主的人會顯出他們的純正。

    「有經驗的人」是指那些不參與分門結黨的人,他們不偏離教會彼此相愛及合一的原則,也不因別人的惡而跌倒或動搖。他們經過試驗,就顯明是真心愛主,站立得穩的基督徒。在教會面對困難衝突時,真心愛主的信徒的愛心就顯得更明顯。

    保羅提醒我們在一切所作的事上,若沒有「愛」就沒有價值。(林前十三1-3)保羅也告訴我們,人有才幹、恩賜、好行為,不等同他們便有愛心;沒有愛心的人也可以有這些表現,但他們所懷的動機不是出於愛主愛人。

    有人參加教會多年,積極參與教會的事奉,後來教會發生了一些沒有愛心的事,令他們沮喪灰心,便不再返教堂,雖然仍然相信主,但不信教會。看見教會有問題,的確很難過,但卻是難免的事,因為教會是一班不完全的人所組成的。雖然是蒙恩得救,有了新生命,但我們依然有舊我的存在,仍會偶然犯錯犯罪。所以當我們看見教會有時,應該存正確的態度:首先自己不要成為問題的起源或參與者;當看見虛假,自己就當真誠;看見缺乏關懷,自己便積極去關心別人,不然又怎對得起主對我們的恩典及愛。

    II. 接受責備、悔改(林前十一22下)
    衝突要能得到解決,犯錯的人必須接受責備而悔改,Rick Warren說:「解決衝突的其中一個重要關鍵就是,先謙卑承認自己1%的錯與盲點。」

    主耶穌願教會成為美好的見證,但我們必須承認自己還未到完全的地步,我們仍在受改造中;只要我們靠主努力,必然漸漸成長,更似主耶穌的樣式。如果我們真的愛主耶穌,就彼此服事吧。

    但願我們最終能夠說,我們盡了最大的努力與主共創一個愛的群體,同時也盡力向世人成為美好的見證。

    末後:始於上帝還是我們?

    日期:2023年11月5日
    題目:末後:始於上帝還是我們?
    牧者:麥寶山牧師

    現今世界正是烽煙四起,俄烏仍在戰鬥中,哈馬斯突擊以色列,中東瞬間爆發嚴重的戰事;廿一世紀的地球村,並沒有變得更美麗。

    人們冀望世界能有所改變,因為工作辛苦、家庭太多矛盾、生活不如意,人們對世界產生不滿,認為這世界已經沒希望,不值得留戀,除非世界能有所改變。

    聖經告訴我們,獨一、全能、全善的上帝看到這一切,祂要解決導致痛苦的問題,藉着基督,將救恩賜給世界,這救恩要在末後的日子完完全全地彰顯出來。因此,我們是懷着盼望面對世界,因為上帝正在施行祂的拯救,福音的工作每天都在進行,天使也為得救者歡呼!

    天災人禍在歷史上從未消失,只要人仍然受罪的轄制,邪惡仍未完全被制伏,痛苦、眼淚、打擊便不能避免;但慈愛、善良、全能的上帝掌管一切,祂會拯救到底。

    末後的日子是上帝創造的完成,我們正在經歷上帝的創造過程,所以我們不悲觀,屬天的平安和盼望常存心中,因為「上帝既在古時藉着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着祂兒子曉諭我們。」(來一1-2上)基督徒得着上帝的說語,明白祂的拯救,就靠祂而活,懷着平安、喜樂和盼望活好每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