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4月9日
題目:認識基督
經文:腓立比書第3章7-11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保羅信主後有極大的轉變(腓三7-11),每一位信主耶穌基督的人,在心思及行為上同樣也應該漸漸有所轉變,價值觀及人生目的與世人當大有分別,這就是新生命的表現。
主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不單成全了救贖大功使人因信稱義,同時也賜給信祂的人有新的生命、思維、心志和人生方向。
保羅提到「認識基督」(腓三8),究竟保羅所指的是甚麼?真正「認識基督」的人會有怎樣的改變?
一. 認識基督為至寶—內心的轉變
保羅說:「先前以為有益的,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腓三7)我們可能會以為保羅指的是一些屬世甚至是負面的事情,如享樂或罪中之樂等等……。世人大都追求享樂、舒適的生活、刺激、甚至是短暫的罪中之樂。他們甚至會諸多藉口,把一些壞事加以粉飾、為自己的罪行辯護,把不法的事合理化,好讓自己活在罪中,良心不至受責備。但當歸信主耶穌基督後,聖經就成為我們的生活準則,凡事都當按上帝的心意而行,不能再掩飾罪惡,把不法的事合理化。
但保羅所說的並不是這些,他所指的是在他信主前熱心律法這件事。律法本身並沒有問題,但保羅認識基督後,明白主耶穌基督才是至寶,他便把「熱心律法」這事當為有損的;不但如此,保羅更將萬事都當作有損的,把萬事看作糞土。(腓三7-8)保羅熱心律法,看重猶太人的傳統,這成為了他人生的目標,使他拒絕主耶穌,甚至迫害教會。幸虧在大馬色路上主耶穌向他顯現,使他認識了主耶穌基督,這才發現之前所看重的律法及傳統是多麼虛空,即使盡一生努力熱心律法及傳統,他都不能從中得到真正的平安,更不用說要得着永恆(救贖)的把握。
保羅遇見並以主耶穌基督為救主,因而得到真平安及救贖。他憑信領受了基督的義,這義是上帝藉主耶穌的救贖賜給保羅的。世人想盡辦法要贏取別人的認同及稱讚,甚至想出人頭地,但最終竟失卻了最寶貴及永恆的東西。信徒卻因蒙主救贖而被上帝算為義,在世上便不再懼怕甚麼了。
我們蒙恩得救的人便是認識基督為至寶的人,我們是否願意更認識及親近主而把先前以為有益的都看作有損,因為這些事若成為我們認識基督的攔阻,我們便當把它們看為有損了。
二. 認識基督為至寶—外在的表現
得救始於認識基督,而新生命必須成長,要在凡事上追求更深地認識主。一個真正相信主耶穌基督的人會把自己及他的一切獻給主。
保羅在《腓立比書》提出三項認識基督應有的表現:
1. 彰顯基督復活的大能(腓三10)
基督「復活的大能」字面上可指使基督從死裏復活的能力,即上帝的能力,但保羅在這裏所說的,是福音的內容(主耶穌為我們的罪釘十字架,死後三天復活)、是未來的盼望,更是基督徒面對生活的能力,就是聖靈內住的力量。耶穌基督的復活表明上帝有能力賜人新生命,使信徒有足夠能力在上帝面前過一個得勝的生活。(腓四13)
保羅所說的「認識」並非指頭腦上的知道,有學者把「認識」解釋為與主聯合(personal union),即是指祂的思想成為我們的思想,祂的心意成為我們的心意。認識是透過順服遵行上帝的話語而實現的。
2. 與基督一同受苦
大多數人都願意得到主耶穌基督的賜福,但又有多少人願意與基督同受苦難呢?沒有人喜歡苦難,然而我們需要明白並接受一個重要的真理,就是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要與主耶穌基督聯合,不論順境或逆境都以順服並榮耀主為目標。
基督所受的苦包括肉身上的(被鞭打/被釘十架)、精神上的(被賣/被戲弄/被門徒離棄)及靈性上的(與父上帝隔離)。在一個與基督為敵的不信世代中,要活出新生命有時的確需要願為基督忍受苦難的心志。《羅馬書》第8章17節告訴我們:「如果我們和他[主基督]一同受苦,也必和他一同得榮耀。」
3. 效法基督的死
究竟甚麼是「效法基督的死」?主耶穌為人類被釘於十字架,不單成全了救贖,祂的順服至死更是榮耀上帝的表現。(太廿六39,42)亞當因為不順服,使罪入了世界,人類因此要面對審判和滅亡,而主耶穌基督的完全順服把上帝當得的最高榮耀歸給上帝。
保羅說「效法他(主耶穌)的死」是指效法主耶穌基督完全順服上帝,效法主的捨己,不體貼自己,只作上帝所喜悅和合乎上帝旨意的事。
總結
認識基督就是要以基督為至寳,內外都要更新。認識基督最要緊的是我們要清楚自己是得救的。得救後最重要的就是得着新生命,並要過討上帝喜悅的生活。人生所追求的不再是讀名校、高薪厚職、豪宅、名車、財富等等,而是當我們站在上帝面前,我們是否能被稱為又忠心又良善的。
主耶穌吩咐我們要積財在天上、要結出果子、要彼此相愛、要追求永恆的事物,今日我們究竟在追求甚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