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

日期:2022年6月19日
題目: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
經文:羅馬書第二章17—24節
牧者:蕭嘉祥牧師

甚麼是「福音障礙」?甚麼事情令到世人未能相信福音?可能是物質的吸引,導致世人勞勞碌碌地追求不停,所以沒有時間去回應福音的邀請;或者是因為人生充滿種種的挑戰、困難,甚至壓迫,令人應付不了,無暇理會福音。可能大家還會想到其他成為福音障礙的理由,但按今日和大家分享的經文,使徒保羅卻指出,成為福音最大障礙的,其實就是以色列人本身!究竟今日我們信徒又如何?我們在外邦人中的名聲如何?我們未信主的親友怎樣評論我們?在外邦(未信的)人心目中,因我們的生活表現,究竟是讓上帝的名得榮耀呢?還是被褻瀆?信徒千萬不要成為福音的障礙才好啊!

有些人認為自己的表現已經夠好,可蒙上帝悅納。他們相信將來面對面見上帝時,上帝不會拒絕他們。是的,他們自認也曾經犯罪做錯事,但比起其他人已經很好,所以他們相信上帝不會拒絕他們。這些人繼續按自己的意思生活,到教堂崇拜及奉獻只是盡基本責任,正如古時的以色列人一樣,他們也認為基於他們所擁有的條件,上帝必定悅納他們,必不拒絕他們,但很可惜,因為他們只有外表的行為,卻沒有內裡的敬虔、更新及改變。

今天的經文17-18節:「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上帝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上帝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

猶太人認為自己有上帝所賜的律法,外邦人卻沒有。他們有律法,並曉得上帝的旨意,知道如何根據律法事奉上帝,也能分別是非,不像外邦人敬拜偶像,所以他們誇口,自以為優越,以為上帝必然喜悅他們。但其實上帝要求祂子民的,不只是熟讀律法,而是要他們遵守律法,活出所信。
19-20節:「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

➢ 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的光

指外邦人被世界的神弄瞎了心眼,不認識上帝。外邦人是在黑暗中的人,因為他們沒有上帝真理的教訓和啟示。猶太人有上帝的話,是認識上帝的,所以他們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人在黑暗中的光。

➢ 是蠢笨人的師傅,小孩子的先生

外邦人是「蠢笨人」,因為他們不知道如何敬拜上帝,不領會屬靈的事,甚至把自然界各樣的受造物當作神來拜。外邦人有如「小孩子」只擁有世界的學說,所知限於自然界範圍之內。猶太人卻得到上帝的啟示,不但關乎今生也包括超自然及末世必成的事。因此猶太人相信自己是外邦人的師傅,是他們的先生。
很可惜,猶太人雖然擁有律法,但他們卻沒有活出所知,更沒有做好外邦人的領路、光、師傅或先生的角色。

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五14這樣說:「……他們(法利賽人)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

猶太人擁有法律,而自覺優越,反而因此變得自義及虛假。猶太人使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受到極大的羞辱,因為他們的自義及虛假,他們敗壞的見證成為福音傳到外邦的障礙。

猶太人言行不一,羞辱上帝的名:

1. 21節上:「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嗎?」
教導的事不只是指教師,我們經常教導兒女,也曾勸勉朋友或同事。保羅指出那教導別人的,豈不應該先教導自己?如果我們不按自己所教導的去行,我們還憑甚麼教導別人、要人聽勸呢?只懂得教別人,自己卻又不遵行自己所教導的,這就是虛偽。真有智慧的人不會只是頭腦知道,他們必然活出所知道的。

馬太福音二十三28:「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裏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有言教卻沒有身教,就必定羞辱上帝的名!

2. 21節下:「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嗎?」
如果你仍在偷,那麼你有甚麼權柄勸別人不要偷。偷就是把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如果世人都不顧及別人的利益,只是想盡辦法要去得自己想要得的東西,那麼這個世界就會變得非常混亂及可怕。

「不可偷盜!」(出埃及記二十15)是十誡中的第八誡。第十誡也類似,「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17節),因為偷是由貪開始。不要為自己尋找理由,把自己錯誤的行為合理化,錯就是錯,罪就是罪。

➢ 當我們沒有好好運用,浪費了上帝所賜給我們的恩賜、時間及財富,或是只用於利己的事上,我們就是偷竊屬於上帝的。
➢ 當我們在公司裏,沒有好好盡自己的本份工作,我們就是偷竊屬於老板的。
➢ 當我們向人借了不論甚麼,卻未能按時歸還,我們就是偷竊屬於別人的。
以弗所書四28:「從前偷竊的,不要再偷;總要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

人生的目標不是擁有更多,而是要與人分享;不是要更多享受,而是要成為別人的祝福。貪得無厭,不知滿足,就是羞辱上帝的名!

3. 22節上:「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嗎?」

究竟我們在看甚麼、聽甚麼?色情雜誌、不道德電視或電影?我們的行為常是受我們的思想所影響的,而我們有怎樣的思想就在乎我們所看、所閱讀及聽的。因此如果我們經常所看、讀或聽的都是一些不道德的事物,那我們就很難不犯姦淫的罪。更何況主耶穌指出罪不單是實際的行為,不良的意念也是犯罪。

馬太福音五27-28:「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思想及行為不聖潔,就是羞辱上帝的名!

4. 22節下:「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嗎?」
有人認為「偷竊廟中之物」這話,原文只有一個字,可譯作「褻瀆聖物」也可以說是「竊取上帝之物」;然則當我們說我們專一敬拜上帝,棄絕偶像,難道我們還偷取屬於上帝的東西嗎?

➢ 當我們讓任何人或事物佔據我們生命的首要地位,我們就是偷取屬於上帝的。
➢ 當我們關心自己的成功、利益,多於關心上帝的榮耀,我們就是偷取屬於上帝的。

約翰•斯托特說:「信徒當從上帝的角度看每一件事物,在作任何決定前必定先尋求上帝的旨意。祂的旨意是我們行事為人的準則,而上帝的榮耀就是我們的目標。不論思想、言語、行為;工作、事業、娛樂、友誼;在運用金錢、時間、才幹;在家或在外都讓主居首位。」

沒有讓主居首位,就是羞辱上帝的名!

5. 23-24節:「你指着律法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上帝嗎?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瀆,正如經文所記的。」

當我們滿口上帝的道理,但卻不遵行祂的道,我們就在外邦人前羞辱上帝的名。
馬可福音七6耶穌說:「以賽亞指着你們假冒為善之人所說的預言是不錯的。如經上說: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只有嘴唇順服,卻沒有實際遵行上帝的道,就是羞辱上帝的名!

以色列人以律法誇口,知道當怎樣行卻又不去行,他們羞辱上帝的名。凡自稱是敬畏上帝的、認識上帝的旨意的,卻知而不行,就是羞辱上帝的名。

接著28-29節這樣說:「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惟有裏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裏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上帝來的。」

割禮是上帝與猶太人立約的記號,割禮本身與一個人是否蒙上帝悅納並沒有任何作用,正如我們的聖洗禮一樣,接受聖洗禮並不會使們得到救贖的保障,我們是因信稱義的。割禮的目的是要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是屬上帝的,因此他們必須順服上帝。聖洗禮也是向世界宣告,從今以後我只屬上帝,單單事奉主。外在的表現(接受聖洗禮、參加崇拜、團契聚會、服事、奉獻等)如果不是基於因信而從內裡產生的改變,不是因生命更新而有的行為,所作的一切便都沒有意思了,這人明顯也不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

馬太福音二十三27:「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裏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

我們屬主的人,擁有這個世界真正需要的希望,能給憂傷的人帶來歡笑,給恐懼不安的人帶來平安,給垂死的人帶來盼望,我們就不要好像以色列人反而成為了福音的最大障礙。我們當盡自己的責任,以我們的口及生命見證來傳揚福音。我們當活出上帝所賜的豐盛人生,不要與世人一樣以世事為滿足,以屬世的事物為人生追求的目標。

我們基督徒千萬不要重複以色列人的錯。願意我們今天就立志在世靠上帝活出所信,讓主居首位,好使上帝的名在外邦人中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