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1月9及16日
題目:盡忠守望
經文:以西結書第3章17-21節、33章1-9節
講員:吳金麗長老
人們常提到「守望」一語;然而「守望」究竟是何意呢?有成語曰「守望相助」,是出自《孟子.滕文公上》。至於聖經裏面,提到「守望」的,有五十次,大部份譯為「守望的人」等等。所以「守望的」也可以說是「哨兵」。
《以西結書》說,耶和華立以西結為守望的人。先知以西結的出身是祭司,在主前597年,他與猶大王約雅斤、王室,和一些民中精英被擄到巴比倫去。(王下廿四13-16)巴比倫王另立約雅斤的叔父瑪探雅為猶大王,改名西底家,受巴比倫的控制。西底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藉巴比倫來懲罰他。後來西底家要擺脫巴比倫的控制,但他惡行不改,不能得到耶和華的寬恕,況且與巴比倫對抗,無異以卵擊石。而且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曾使西底家指着耶和華起誓(代下卅六13),他違誓背叛巴比倫,就是無視耶和華的尊嚴,不論如何都是不當的行為。
以西結在被擄去巴比倫的第五年,主前592年,在迦巴魯河邊蒙召作先知,向以色列家發出警告。同時,先知耶利米在猶大地,也同樣警戒猶大王西底家,當棄惡從善,歸向耶和華,以減免受罰,才是辦法,與巴比倫抗衡,則是自尋死路。無奈西底家執迷不悟,聽信假先知之言,五年後,主前587年,猶大徹底敗亡,耶路撒冷被毁,西底家也落得悲慘下場。(王下廿五1-12)
《以西結書》第3章17-21節記載以西結蒙召作先知,耶和華指派他作以色列家的「守望者」,並示其職責:
(一) 「人子阿我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結三17)守望的人即哨兵,要保持警覺,一有危險或者周圍有異動,就要立即發出警報,不能失責。
耶和華委派以西結作先知傳達祂的話,警戒以色列家,這是上帝的慈悲,因為以色列家犯罪,公義的上帝要施行審判,但祂先差遣先知以西結作為守望的人,去警告以色列家,希望他們能悔改。
(二) 「我何時指着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三18-19)
這裏很清楚說明先知的責任:只要盡上責任,警戒在罪中的惡人,惡人若能悔改,得蒙拯救,先知盡忠職守,必定蒙上主喜悅;即使他們不聽,先知也已經盡了責任,惡人受罰,他不用負責。但是,如果他沒有盡上責任,惡人受罰,他必要負上責任。
(三) 「『再者,義人何時離義而犯罪,我將絆脚石放在他面前,他就必死;因你沒有警戒他,他必死在罪中,他素來所行的義不被記念,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義人,使他不犯罪,他就不犯罪,他因受警戒就必存活,你也救自己脫離了罪。』」(結三20-21)
這兩節提到守望者不但警戒惡人,對義人也負有提出警告的責任,要警戒義人不可棄善就惡。而守望者對義人所負的責任也是同樣的,他只要盡上責任,受警戒的人聽與不聽,後果自負。
《以西結書》第卅三章,耶和華以戰爭為例,鄭重指明守望者的職責:
「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那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結卅三1-2)
耶和華命以西結告訴百姓說,一個國家面臨敵人攻擊時,就要設立「守望的人」;接着說到守望者的責任重大。
(一) 「『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衆民,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結卅三3-5)
首先第3-6節宣示守望者應負的責任;如果那守望者履行他的職責,按情況發出危險警報,聽見警報的人若不理會而被殺,是咎由自取,與人無尤。守望者的責任,是要警醒,及時發出危險警告,他若已經完成任務,就不須要為後果負上責任了。
「『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結卅三6)
相反地,如果守望者失職,沒有警醒,沒有覺察到危機臨到,或者明知敵人殺到,沒有發出警報,因此而損失人命,即使只死了一個人,守望者也要為之負責。
(二) 「『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結卅三7)
耶和華重申立以西結為以色列家的守望者,以及他應履行的責任,是照着上述戰事中哨兵那樣重要的職責,所以他首先要聽耶和華的話,然後去警戒百姓;他是要為這個任命負責的。
「『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卅三8-9)
守望者不可失職,不可偷懶,否則後果堪虞。以西結的責任是要「開口警戒惡人」,使他們知道耶和華的審判,必然會臨到惡人。以西結須要負責的,是他有沒有盡忠職守,警戒惡人。
我們身處新約時代,是恩典的時期,是一個讓世人有悔改歸主機會的時期。然而末世的時候,主再來的日子近了,到時人就沒有機會悔改了。即使這日子還未來到,人生在世的年日也是有限,能夠在有生之年悔改信主的機會並非無限長久,因此傳福音叫人歸主就是「守望者」刻不容緩的職責。傳福音也就是信徒履行守望者的責任,向世人發出警戒,因為聖經說:「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九27)但是,世人不都認識上帝,不都知道有基督的救恩,這等人好像面臨險境,猶不自知,我們這些守望者已經知道了危險,便當向他們提出警告。這是我們的重大責任,好像戰爭中的哨兵,不能違背軍令,應該警覺到這些沒有永生盼望者的危險,向他們發出的警告,使他們有所警惕,抓緊機會悔改歸主。教會每個基督徒都負有傳福音的使命,也就是守望者的責任,我們必須盡忠職守。